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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积极做好涉未民事案件观护试点工作

  2017-10-23 11:00:00

    

10月19日,北京市涉未民事案例观护百例试点总结座谈会在海淀区法院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尹冬梅、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团市委副书记陈昶屹参加座谈。来自全市法院系统未审庭的负责人、海淀团区委、社工事务所和社会观护员代表近30人参加。团市委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部长乔学慧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海淀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秦硕作工作汇报。海淀未审庭首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寓教于审法治宣传、司法救助等特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为做好海淀涉未民事案件观护试点提供了充分保障和工作支撑。超越社工事务所作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服务效果介绍并分享社会观护服务精品案例。之后与会人员围绕社会观护服务进行了充分交流。

最后团中央尹冬梅书记进行总结讲话。她从三个方面对做好涉未民事案件观护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涉未民事观护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涉未民事观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和家庭的良性健康发展。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能通过多种方式科学有序对涉未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给予关怀帮助,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也将对我国青少年事业长远发展起到深远影响。另一方面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涉未民事观护工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提供重要方法措施,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二是要提升涉未民事观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在精准掌握青少年需求的基础上给出专业化评估对策,提供个性化帮扶项目,优化帮扶流程设计,提升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社区等各方面相处的能力,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规范化帮扶措施,推广到其他涉未民事观护类社会组织。要不断强化观护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做好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推动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三是要多方联动,形成涉未民事观护工作合力。涉未民事观护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相关单位勇于承担、通力配合,在观护工作上顺畅衔接机制,提升帮扶工作实效,对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动员、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服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